粤政职评[2013]8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政工专业资格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省直有关单位政工职评办: 为做好2013年度政工专业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的要求 今年政工专业资格的申报评审执行《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职称评审条件》(粤政职评[2011]5号)文件的规定,请各市、各单位按照“严格、认真、审慎”的方针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对照文件的有关条文,做好政工职评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准确、真实、清楚、规范和评审的质量。 二、提交送审材料 申报评审政工专业资格各档次的人员,必须对照《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职称评审条件》(粤政职评[2011]5号)的条件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一)评审材料。申报评审初级、中级、高级政工师须填报“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申报专业资格用表”(表一至表十),10份评审用表可在广东爱国主义教育网(网址http://www.gdaiguo.com)“广东政工职评”栏目下载:1.《广东省政工专业资格申报材料目录表》(表一) 2.《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申报信息录入表》(表二) 3.《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评审表》(表三) 4.《个人政工专业工作总结》(表四) 5.《各类证书、证明材料》(表五) 6.《代表作和业绩材料》(表六) 7.《政工专业年度(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表七) 8.《广东省高级政工师、政工师资格申报人员公示情况登记表》(表八) 9.《政工专业资格证书相片》(表九) 10.《政工工龄审核表》(表十) 申报人员按表格栏目的内容、要求,认真填写。表一至表十各自独立成册(页),申报人员不得变更表格栏目和格式,不可将所有的表格装订成一本。一式一份报送。不合以上表格规范者,视为无效报送。 (二)认定材料。按照文件规定,符合初级认定条件的需填报以下1份材料: 《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初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审批表》,初次认定职称的申报材料报送到各单位政工职评办由初评委审定。 三、申报评审材料填写说明 (一)填写要求 申报人员填写的内容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符合事实,需手写的内容和材料要字迹清楚。个人签署必须用钢笔填写,不可复印或打印。 (二)填写说明 1.《广东省政工专业资格申报材料目录表》(表一),贴在送审材料信封上。 2.《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评审表》(表三)中的个人工作简历,要求“一岗一填”,即一段经历填写一行(岗位变动时间具体到月份),并注明所担任的职务(包括政工方面或兼任的其他主要职务);不能将几段经历及职务混合在一块填写。如出现“混填”致使无法核实和计算政工年限的,视为无效申报。 3.《个人政工专业工作总结》(表四),内容着重反映本人掌握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状况,体现自己业务能力和业务工作成就的主要事实;本人政治表现、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历年工作所受到的奖惩情况(主要是近五年来或取得前一档次专业职务以来的情况)。可另加页。 4.《各类证书、证明材料》(表五),将相关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统一粘贴或装订在相应的内页方框内,如超出方框,应在方框内折叠整齐装订。 5.《代表作和业绩材料》(表六),主要反映本人专业水平能力的业绩材料,包括取得现资格以来主要是近5年来撰写的代表作,须装订成册,附在本表“材料目录”后。参加本次评审论文发表有效时间: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0月30日发表的政工论文。申报高级政工师需发表2篇或以上政工论文,申报政工师需发表1篇或以上政工论文(具体要求详见粤政职评[2011]5号文件)。 6.《政工专业年度(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表七),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提供:一是每年单位都有年度考核的,提供2008-2012年(共5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二是单位没有年度考核的可提供每年的专业技术考核表;三是若没有以上两种情况的,需人事部门(或政工职评办)提供5年的工作鉴定意见。 7.《政工专业资格证书相片》(表九),粘贴申报人员免冠大一寸蓝底彩色近照1张,用于制作资格证。 8.《政工工龄审核表》(表十),只填写政工工龄,按时间顺序填。要将每段在政工岗位工作的准确时间填上,如果是参加转评的,期间在其他系列职称的工作时间也要填上,有连续性,便于计算和审核。 (三)关于政工龄计算问题 有关专业工作年限,计算至申报评审当年的10月31日。 (四)关于外语和计算机成绩问题 申报政工师资格外语成绩需全国职称外语考试B级(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在县级及县以下的可C级)或省政工职评办组织的职称英语中级考试,成绩60分以上。申报高级政工师资格外语成绩需全国职称外语考试A级(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在县级及县以下的可B级)或省政工职评办组织的职称英语高级考试,成绩60分以上。 取得2002年(含2002年)以来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省有关院校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书,不受有效期限制,但仅限于申报当次。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A级或省有关院校组织的职称外语(高级)考试60分以上的,长期有效,可申报任何档次(只限申报一次)。 申报政工师资格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模块)应用能力考试,取得4个模块的合格证书(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在县级及县以下的人员可3个模块)。申报高级政工师资格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模块)应用能力考试,取得5个模块的合格证书(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在县及县以下的人员可4个模块)。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审核 申报评审材料须经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然后依规定程序上报,按申报不同档次的要求,分别送交有关政工职评办受理。各政工职评办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审核后,将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材料送评委会评审。送审材料填写潦草、字迹不清楚、项目不全、填报内容不准确的,不予受理、评审。申报人员虚报、瞒报经历和材料弄虚作假以及提供假文凭的,停止三年申报资格。 (二)申报前公示 申报评审高、中级政工专业资格的人员须实行公示制。具体做法是: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职评)部门将今年拟申报高级政工师、政工师的人员情况(包括单位、姓名、职务、现有专业职称、学历、工作业绩、政工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机和外语考试成绩、申报档次等)和粤政职评[2011]5号文的有关条文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没异议后,由单位人事(职评)部门填写《广东省高级政工师、政工师资格申报人员公示情况登记表》,经审核盖章后,与其他材料一并上报。 五、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报送省职评办前,各地各单位政工职评办要将申报人员有关情况录入《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级)申报情况一览表》和《广东省政工专业职务职称(级)任职资格审批、发证表》,随同材料一并报送,同时发电子版到gdzgck@163.com电子邮箱。 (二)报送省政工职评办的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请各市、各单位按时报送,逾期不予接收。申报材料报送后,我办不再接收补充材料。 (三)初次政工专业资格考核认定,按粤政职评[2011]5号文执行。省外引进调入政工专业人员资格的确认,按粤政职评[1999]8号文的规定办理。 (四)申报当年达到退休年龄(含到当年12月31日)、已退休返聘的在岗政工人员,不再参评各档次政工职称,各级职评办不予受理其申报材料。 六、评审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6]629号)规定,助理政工师、初次认定政工员评审(认定)费280元,政工师评审费450元,高级政工师评审费580元。 七、文件查阅 有关政工职评文件及表格,可在广东爱国主义教育网(网址http://www.gdaiguo.com)“广东政工职评”栏目查阅下载。 咨询电话:020-87195256。 广东省政工职评办公室 2013年8月29日
主题词:政工评审2013年8月29日(共印6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