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党建工作 > 队伍建设 >

关于做好2013年度梅州市政工专业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9-10 17:43来源:干部科 作者:mzxcb

  

 

 

 

梅市政工职评〔20132

 

关于做好2013年度梅州市政工专业资格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政工职评办:

接省政工职评办《关于做好2013年度政工专业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政职评〔20138号)通知要求,2013年度政工专业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即将开始,为认真做好评审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要求。省委宣传部、省政工职评办历来高度重视政工职评工作,特别是近年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定,更加完善和规范了全省政工职评工作。各级政工职评办要认真组织学习《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评审工作制度》、《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职称评审条件》(粤政职评[2011]5号)、《关于做好2013年度政工专业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政职评〔20138号)文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努力推进全市政工职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关于做好2013年度政工专业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政职评〔20138号)文件及相关申报评审用表可在广东爱国主义教育网“广东政工职评专栏”(网址:http://www.gdaiguo.com),或365娱乐场下载“党建专栏”(网址:http://www.nbjwz.com)下载。并按照省的要求整理好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准确、真实、清楚、规范和评审质量。

二、材料报送。各地、各单位职评办务必按照省政工职评办“严格、认真、审慎”的方针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对照文件规定,认真组织好政工职评工作,将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高级政工师材料于1018日前、政工师材料于1031日前报送市政工职评办,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报送后,我办严格按照省规定不再接收补充材料。

三、培训安排。按照省政工职评办《关于举办2013年度政工骨干培训班的通知》要求,今年拟申报高级政工职称的有关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须参加省政工职评办组织的2013年度政工骨干培训班。培训时间为923日至25日,培训地点:合群大厦(广州市越秀区东山合群一马路43号)。有关具体事宜请与市政工职评办李俊培同志联系。

四、评审收费。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6629号)规定:

(一)评审费:助理政工师、初次认定政工员评审(认定)费280元,政工师评审费450元,高级政工师评审费580元。

(二)办证费:审批发证(包括换证、资格证书)收取工本费40/

联系人:李俊培,联系电话:2247064

 

梅州市政工职评办公室

201398

顶一下
(12)
10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