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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旅游宣传口号征集启事

时间:2016-09-01 17:06来源:未知 作者:mzxcb
“世界客都”梅州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是全世界最大的客家人聚居地,叶剑英元帅的故乡,素有“文化之乡”、“华侨之乡”、“足球之乡”之美誉,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十大特色休闲城市、中国客家菜之乡、中国民间艺术(山歌艺术)之乡、中国最佳文化生态旅游目的地、中国最美休闲自驾游目的地。这里人文历史深厚,客家风情浓郁,旅游资源丰富,自然生态优美。
为进一步提升梅州旅游品牌影响力,打造著名旅游胜地,现正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梅州市旅游宣传口号,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梅州市委宣传部、梅州市旅游局、梅州日报社、梅州市广播电视台
二、征集内容
梅州旅游宣传口号
三、征集时间及范围
活动征集时间:2016年9月1日—2016年10月10日
结果公布时间:2016年10月
活动征集范围:本次活动集体和个人均可参赛投稿。
四、征集要求
宣传口号需用中文,能体现梅州独特的自然景观、悠久的历史文化和浓郁的客家特色,体现时代特征、旅游感染力和亲和力,文字精炼、寓意深刻、朗朗上口,能引起大众的共鸣,便于宣传和推广。字数限制10字以内。并附上简要的创意说明。
五、投稿方式
(一) 在线投稿
投稿邮箱:(lyjsck@126.com) ,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旅游宣传口号征集”字样。
(二)邮寄投稿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嘉应中路26号梅州市旅游局市场开发科收(信封左上角注明“旅游宣传口号征集”)
联系电话:0753-2243687
邮编:514021。
(三)投稿备注
所有投稿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方式,集体投稿注明集体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六、评选方式
作品征集后,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分别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评选结果在媒体上进行公布,并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七、奖励标准
(一)特等奖1名,奖金8000元;
(二)一等奖2名,奖金5000元;
(三)二等奖5名,奖金各2000元;
(四)三等奖10名,奖金各500元;
(五)入围奖20名,纪念品各1份。
八、相关事项
(一)投稿作品须为未发表的原创作品,严禁剽窃他人作品,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所有参加活动的稿件,创作人自留底稿;
(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版权均属主办方。主办方恕不承担任何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责任;
(三)所有应征作品请按征集内容及要求提供,资料提供不齐全者不列入评选范围;
(四)应征者在参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获奖者奖金个人所得税需自理;
(五)活动主办方保留对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六)本活动的投稿人均被视认可上述声明内容;
(七)投稿创作者想更多了解梅州的旅游文化资源情况,请登录梅州网、梅州旅游网等网站了解详细信息。
梅州市委宣传部
梅州市旅游局
梅州日报社
梅州市广播电视台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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