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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论文化自信:要有转化再造的能力

时间:2010-09-02 09:17来源:红旗文稿 作者:admin

 

编者按:
在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的背景下,以什么样的视角认识文化,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文化,以什么样的思路推动文化繁荣发展,是我国文化建设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
云杉同志在2010年第15期、第16期的《红旗文稿》发表题为《对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思考》的文章,立足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紧密联系国内外文化建设历史经验,从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的高度,就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文化自强作了全面系统深刻的阐述,对深化我国文化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
本网对该文章进行摘编,并分期连载,今日刊发《九论文化自信:要有转化再造的能力》。
吸收借鉴外来文化,不应当是单纯的“物理嫁接”,而是有机的“化学反应”,目的是为了转化再造、丰富发展我们自己的文化。如果生吞活剥、囫囵吞枣,必然导致消化不良。毛主席讲过:对待外来文化,应当以中国的实际需要为基础,如同我们对待食物一样,必须经过自己的口腔咀嚼和肠胃运动。中华文化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对外来文化有着强大的整合能力,许多外来文化传入后,都实现了同中华文化的有机融合。吸收外来文化,贵在以我为主、为我所用,重在实现中国化、本土化。要把优秀的外来文化同我国的传统文化结合起来,融入中国文化的元素,打上中华文化的烙印;要同中国的现实需要结合起来,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服务人们的生产生活实践;要同中国人民的接受习惯结合起来,创造适合中国人民思维方式、审美情趣的表现形式,为中国人民喜闻乐见。只有通过转化再造,形成中国气派、中国风格,才能在中国的土地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云 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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